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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scription
很多互联网公司开发的产品都会有下面的阶段
- 生长阶段
这一阶段,为了流浪,产品无广告,会进行大量的补贴,宣传各种美好的愿景 - 收割阶段
当流量变大并且有一定的依赖之后,就投放无处不在的广告,各种抽成
比如百度贴吧,新浪博客,知乎。这些平台的崛起都是因为他的用户无常贡献了大量的优质内容,平台方只是提供一个平台,但是这些平台火了之后,完全是以割韭菜的形态对待用户。
这合理吗?
以前可能合理,毕竟平台方提供了平台,如果没有他们的服务器,用户也没办法交流。
但是我认为时代变了,互联网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,提供基础设施平台不再困难或者昂贵的。
以后哪些提供基础设施服务的企业,应该像五月花号公约一样,对自己做出限制。在提供服务器,以法律合同的方式做出一些承诺
- 一切流量属于原创作者
- 平台不私自投放广告,或者收会员费
- 不要求创作者和平台签订卖身协议
- 创作者和用户可以随时的导出自己的数据
- 允许创作者自定义域名
而平台提供方可以向创作者收取一定租金作为运营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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